【48812】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规矩》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矩》的公告

详细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准则,标准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标志运用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法令》和《有机产品认证办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5号)等规矩,认监委对2019年11月6日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施行规矩》(认监委公告2019年第21号)附件中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规矩》和《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矩》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规矩》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矩》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规矩》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矩》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为新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矩》施行过渡期。过渡期内,认证安排库存的依照旧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矩生成的有机码,可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存案。各有机产品认证安排应依照新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矩》修订办理系统文件,并做好宣贯作业。2024年1月1日起,认证安排应依照新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矩》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存案有机码。

  三、认证安排应优先选择运用二维码查询方法。依照新版《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编码规矩》生成与有机码一一对应的二维码,向社会公众供给更快捷的有机码查询方法。

  有机产品认证选用一致的认证证书编号规矩。认证安排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中录入认证证书、查看组、查看陈述、现场查看相片等相关信息,经格局校验合格后,由系统主动赋予认证证书编号,认证安排不得自行编号。

  认证安排同意号的编号格局为“CNCA-R/RF-年份-流水号”,其间R表明内资认证安排,RF表明外资认证安排,年份为4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是内资、外资别离流水编号。

  内资认证安排认证证书编号为该安排同意号的3位或4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外资认证安排认证证书编号为F+该安排同意号的2位或3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

  假如某张证书有子证书,那么在母证书号后加“-”和子证书次序的阿拉伯数字。

  为确保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根本防伪与追溯,避免冒充认证标志和获证产品的发生,各认证安排在向获证安排发放认证标志或答应获证安排在产品标签上印制认证标志时,应赋予每枚认证标志一个仅有的编码(有机码),其编码由认证安排代码、认证标志印制年份代码和认证标志发放随机码组成。

  内资认证安排代码取认证安排同意号的3位或4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缺乏4位在前面加零补齐。例如认证安排同意号为CNCA-R-2002-001,认证安排代码为0001,认证安排同意号为CNCA-R-2022-1001,认证安排代码为1001。

  外资认证安排代码首位为数字9,后三位取认证安排同意号的2位或3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缺乏3位在前面加零补齐。例如认证安排同意号为CNCA-RF-2002-07,认证安排代码为9007。

  有机产品认证系统等效性备忘录框架下的境外认证安排代码首位为数字8,后边3位取认监委确认的流水号,缺乏3位在前面加零补齐。

  该代码是认证安排发放认证标志数量的12位阿拉伯数字随机号码。数字发生的随机规矩由各认证安排自行拟定。

  认证安排应优先选择运用二维码查询,生成与有机码一一对应的二维码,向社会公众供给更方便快捷的有机码查询方法。

  认证安排可以终究靠软件程序或东西批量制造有机码二维码。由“认监委指定查询网址()+有机码”生成仅有的有机码二维码。

  依据获证产品或获证产品最小出售包装的尺度、印刷技术,确认二维码的印刷尺度,宜不小于7mm×7mm,其分辨率宜不小于300PX×300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