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割单位:20吨(公定重量)。同一交割单位内的交割商品应满足同一生产厂商及同一生产批次要求。
2、基准交割品:符合以下质量指标的18.5tex(32英支)普梳棉本色筒子单纱(环锭纺):线cN/tex、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9.0%、条干均匀度变异系数≦16.0%、-50%千米细节≦25个/
m、百米重量偏差±2.0%、百米重量变异系数≦2.2%、实际捻系数300-420、异性纤维含量≦80处/20kg。
3、替代品及升贴水:棉纱异性纤维含量符合以下规定的,能够最终靠贴水替代交割。
80处/20k异性纤维含量≦100处/20kg的,每吨贴水交割结算价的2%;100处/20kg异性纤维含量≦120处/20kg的,每吨贴水交割结算价的3%;异性纤维含量120处/20kg的,每增加10处/20kg,每吨增加贴水交割结算价的1%,增加不足10处/20kg的,按增加10处/20kg计。异性纤维含量不得高于200处/20kg。
4、棉纱质量指标中,棉纤维含量的定义及检测验证的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纺织纤维鉴别实验方法》(FZ/T01057-2007)执行,异性纤维含量的定义及检测验证的方法按照《棉纱期货异性纤维检验规范》执行,棉纱其他指标定义及检测验证的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本色纱线)执行。
《棉纱期货异性纤维检验规范》及上述标准中单纱断裂强度、单纱断裂强力变异系数、线%千米棉结对检验仪器和检测验证的方法的具体实际的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棉纱的种类非常之多,按照棉纤维的含量不同,分为纯棉纱和棉混纺纱,纯棉纱是指全部使用棉花纤维为原料或掺用少量(5%及以下)非棉纤维加工而成。按照纺纱工艺,分为普梳棉纱和精梳棉纱,精梳棉纱是用优良品质的棉纱纤维做原料,比普梳纱增加一道精梳工序。按照纺纱设备和纺纱原理,分为环锭纺纱、自由端纱和非自由端纱,环锭纺纱是在环锭细纱机上,用传统的纺纱方法加捻制成,目前市场占比较大。根据用途分为机织用纱和针织用纱,机织用纱的强力、捻度要比针织用纱高。按照纱线的染整和后加工,分为本色纱、染色纱、色纺纱。按照成纱形态分为筒子纱和绞纱。
棉纱是棉花的直接下游产品,90%以上的棉花用于纺纱。棉纱用途广泛,大部分的棉纱用来生产各类棉布(也叫坯布),少部分用来制作缝纫线、刺绣线等。
经染色加工,棉纱可大范围的应用于家用纺织品、服装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等终端消费领域。它即可作为机织用纱,如:床单,被罩,窗帘等家纺系列;也可当作针织用纱,尤其精梳纱可拿来生产质量发展要求较高的纺织品,如高档汗衫、细号府绸等;棉纱还可生产特种工业用的电工黄蜡布、轮胎帘子布、高速缝纫线和刺绣线等。
纺织行业习惯上用支数(符号为“s”)表示棉纱的粗细程度和规格,常见的棉纱规格有21s、32s、40s等。支数的大小与棉纱粗细成反比,支数越高,纱越细。一般来说,17s及以下的棉纱属于粗织纱,大多数都用在织造粗布、绒布、坚固呢等;18-27s棉纱属于中织纱,用于织造平布、斜纹布、贡缎等一般性织物;28s及以上的棉纱属于细织纱,用于织造细布府绸、高档针织物、高档机织物等。
棉花进入棉纺厂后,第一步是要进行配棉,即,企业将所有的棉花资源,如进口棉、地产棉、新疆棉、储备棉等,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搭配使用。配棉完成后,需要经过一系列棉纺工艺流程制成棉纱。一般来讲,目前有两种纺纱的方法 ,即普梳纺纱和精梳纺纱。
(1)普梳纺纱工序:配棉→开清棉→梳棉→并条→粗纱→细纱→落筒(分人工络筒和自动络筒两种)→成品检验。
(2)精梳纺纱工序:配棉→开清棉→梳棉→并条→条卷→精梳→并条→粗纱→细纱→落筒(分人工络筒和自动络筒两种)→成品检验。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棉纺生产基地,拥有环锭纺能力1.2亿锭。 2000-2008年是我国纺织行业的“黄金发展期”,纺织产能和绩效等多项指标每年以20%甚至更高的增速发展。经历了产能的快速扩张以后,2008年至2011年,纺织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增项目增长明显放缓,纺织行业产能增速已不足10%,但产能总量仍在不断扩大,2011年全国棉纺织产能达到1.29万锭,占全球产能的50%左右。2012年我国棉纱产能开始过剩,化纤对棉纤维的消费替代明显,棉花消费开始呈中低端进口替代、增量化纤瓜分的格局,纺企亏损淘汰或兼并重组。2014年新疆产业扶持政策出台,疆内纱厂投资增速,纺企产能进一步回升。中国棉纺协会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纱线年全国棉纱产量约650万吨。
从地域结构来看,我国棉纱生产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华北地区。华东是全国棉纱总产量的最主要分布地区,占总产量的55%以上。从各省分布情况来看,以山东、河南、江苏、浙江分布居多,2016年以上四省纱、布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合计分别为56%和54%。
我国是棉纱消费大国,棉纱表观消费量占全球的一半左右,年消费高达800万吨。从地域上来看,我国棉纱消费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华北地区,主产区与主消区高度重合,其中,华东地区棉纱消费量占全国总消费了的60%以上。从省份分布来看,以山东、河南、江苏,以及浙江、广东、深圳等沿海城市居多。山东、河南是我国主要的棉纱生产基地,以生产低档纱为主,昌邑纱市是山东棉纱专业市场。江苏以生产中高档纱为主,近年来,高档纱比重逐渐增多,目前已形成南通岔河、南通冠达、湖塘纱市专业市场,其中湖塘纱市以生产牛仔布、裤子用布为主。随着产业政策的推进,新疆棉纺织业聚集,产能不断增加,产品品质及支数也在不断提高。
我国棉纱即有进口也有出口,近几年成为棉纱净进口国家。2011年以前,国内棉纱进口与内外棉差价并没有明显的相关性,棉纱进口量呈缓步上升的趋势。2011年国家开始实行临时收储政策,内外棉价差从近-9000的反向低位一路回升至2012年6月的5000元/吨左右,此时国外棉纱进入国内市场的总量不断扩大,其主要原因,一是巨大的国内外棉花价差,二是东南亚地区劳动成本低的竞争优势,三是棉纱进口不受配额的限制。2014年5月后,政府明确新年度采用目标价补贴政策替代临时收储政策,国内棉价开始市场化,内外棉价差才逐渐开始缩小,国产纱竞争力回升,进口棉纱数量降低。
2010年-2014年我国棉纱进出口情况、2012年-2017年内外棉纱价差走势
我国棉纱进口主要来源国有:越南、印度、巴基斯坦等,近年来越南纱在我国市场的比重增多,取代印度成为我国棉纱最主要的进口来源,原因在于越南地域优势以及越南纱价格优势。
棉纱全球产能分布核心区域是印度、巴基斯坦、越南、印度、乌兹别克斯坦等,根据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中国棉纺织信息网测算,2016年全球环锭纺产能约为2.5亿锭,我国环锭纺产能为1.2亿锭,占全球产能的48%。从全球贸易情况来看,2016年全球棉纱单边贸易量约330万吨。其中,中国棉纱进口量占比约50%,印度棉纱出口量占比约40%。
越南是全球棉纺织产能最大的国家之一,2016年环锭纺产能为500万锭,占全球总产能的5%。越南纱线%用于出口,据越南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6年越南生产的纤维,纱线个国家。主要出口的国家有中国、韩国和土耳其。2015年的出口总量为117万吨,同比增长21.4%,其中65%(74.3万吨)是棉纱,同比增长26%。中国是越南棉纱最大进口国,2016年总计进口62.5万吨,占越南棉纱出口总量的84%。近些年,越南棉纱取代印度纱位居我国进口纱第一大国宝座,其原因有三:一是我国纺织企业的产业转移,大量企业到越南投资建厂。天虹集团、鲁泰集团、华孚色纺等知名企业在越南投资过亿,其产能约有80%左右回流国内。二是越南相比于其他有名的两大纱线生产国家印度和巴基斯坦有利的竞争优势是加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因此纱线%税率,而另外两个国家须缴纳3-5%的税。在优惠协定的带动下,越南整体的纺织产业从质到量都正快速发展。
印度是全球棉纱第二大生产国,2016年,印度环锭纱产能为4800万吨,占全球环锭纱产能的19%。主要出口国为,中国、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根据2017年1-5月份印度棉纱出口量的统计,中国是印度最大的棉纱出口目的国,占1-5月份印度棉纱出口总量的29.23%,其次是孟加拉国占19.24%,位列第三的是巴基斯坦占7.9%。近三年来,印度对中国的棉纱出口占比呈现持续缩减态势,而对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的出口占比则不断增加。印度棉纱在中国的占有率下降,其主要原因在于印棉价格优势降低。从2016年2月初至今,印棉价格已上涨14.7美分/磅(从63.8美分/磅到78.5美分/磅),折合323.78美元/吨,按原料成本占成本的70%,原料耗损为8%来推算,棉纱成本已上升约1630元/吨。
2016年全球棉纱单边贸易量约330万吨。其中,中国棉纱进口量占比约50%,印度棉纱出口量占比约40%。从单价看,中国出口棉纱价格相对较高,反映出产品档次偏高;中国进口棉纱价格相对较低,反映出产品档次偏低。中国进口中低档棉纱产品,出口中高档棉纱产品,与中国纺织业向中高端发展的格局相适应。从贸易流向看,中国是棉纱进口大国,2016年占全球棉纱进口总额的比重约51%。印度是棉纱出口大国,2015年占全球棉纱出口总额的比重约31%,其次分别是巴基斯坦、越南和美国。
由于我国棉纺织企业数量众多,棉纺市场竞争激烈,下游需求量对供给量的调整起到决定性作用。目前,我国棉纱价格基本可以反映现货市场的实际供需关系,单个企业对整体市场的影响较小。
棉纱成本包含原料、折旧、水电、人工、财务等多项费用。其中,棉花原料占棉纱总成本约60%-70%。因此,棉花价格波动对棉纱价格起到重要影响,两者的相关系数高达0.96。
棉纱价格亦受到政策的影响。例如:2008年末至2009年第一季度,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内外棉纱消费市场需求低迷,国内棉纱价格下滑至2004年以来最低点21800元/吨,并维持低位运行。随后,国家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为我国纺织行业提供了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因此,2009年二季度以来,国内纺织行业产销、效益和投资增长全面回升,棉纱价格逐步回暖。2010年-2011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及国内棉花价格的暴涨暴跌,棉纱价格波动频率和幅度均明显增大,2010年棉纱价格从最高位49200元/吨跌至最低位24700元/吨,波动幅度高达99.19%,2011年棉花临时收储政策实施,保障了国内棉花价格走势平稳,至2014年退出收储政策,棉花现货价格持续回落,内外棉价差回归理性。
棉纱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交易所将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期货合约投机持仓的最大数量。
3、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会员及客户应当将其期货合约持仓调整为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自进入交割月起,会员及客户的持仓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4、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客户的限仓数额。
当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记为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交易日)出现单边市的,则D1交易日结算时和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按合约价值的9%收取。D2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7%。
若D2交易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和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D3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0%。
若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4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交易日该合约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D4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暂停交易一天。
交易所实行大户报告制度。当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客户须通过期货公司会员报告。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改变持仓报告水平。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强制平掉会员或客户相应的持仓。
(一)为了适应棉纱品种规格多的特点,扩大可交割范围,棉纱期货上市初期采用厂库交割方式,适时再启用仓库交割。
棉纱适用非通用标准仓单,其《交割预报单》的申请与其他品种一致,需注意棉纱的《入库通知单》有效期(公历日):40天。
入库时需要提交的证明分两种情况。首先,棉纱为境内棉纱,则货主应当向仓库提交本批棉纱生产厂家出具的厂检证书。厂检证书须载有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品名规格、净重、适用的质量标准和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其次,若棉纱为境外棉纱,则应提交该批棉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生产厂家或者该批商品出口商开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品所有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单证签署《进口棉纱单证合法、真实、有效保证书》。在棉纱期货上市初期,为保证棉纱的平稳运行,仅开放境内棉纱交割,等平稳运行后,将考虑开放境外棉纱的交割。
棉纱入库有必要进行入库质量检验,入库棉纱的采样、制样、质检由质检机构负责,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仓库应予协助,检验费用由货主承担。自完成采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质检机构应当出具检验结果并通知仓库。棉纱入库过程中和仓单注册前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割仓库应当拒绝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及时通知会员或者货主:
棉纱出库时,厂库向货主提供符合交割标准的 《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提货人对棉纱异性纤维含量保留申请复检权利的,可进行留样,厂库应在提货人监督下在货物装运到买方运输工具前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共同封样。样品一式两份,一份由货主保存,一份由厂库保存,厂库应将样品保留至发货后 30 个日历日,作为发生质量争议时的处理依据。
基于棉纱的工业品特性,规定棉纱仓单的有效期为4个月,每年 2 月、 6 月、 10 月第 12 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厂库和仓库标准仓单,应在当月的第 15 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已经注销的棉纱仓库标准仓单,货物尚未出库且生产日期仍符合注册条件的,可重新申请免检注册,需注意,生产日期不可超过3个月。
棉纱复检机构为原质检机构,交易所可调换或增加质检人员。对于棉纱的复检,交易所做了如下几点规定:
1、复检机构自收到交易所复检通知之日起 4个工作日内(棉纱品种为 10 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复检结果,并将复检结果书面通知交易所,交易所通知异议方。
3、对棉纱异性纤维含量有异议的,可以在货物出库前提出,也可以预留样品,保留申请复检的权利,并在货物出库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提出。
4、棉纱预留在厂库的样品,由厂库寄给货主或由货主取回,邮寄费用及邮寄过程中产生的样品损伤由货主承担,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5、棉纱异性纤维含量复检结果增加贴水的,货主不得拒绝接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厂库与货主协商处理。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复检及相关费用由厂库承担,厂库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对货主进行补偿,补偿金额=该品种期货最近交割月最高交割结算价×复检增加贴水部分的商品数量×贴水比例。
其中需要注意,若复检结果中棉纱异性纤维含量结果符合贴水标准的,货主不得拒绝接货,这一规定或使得下游用纱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结果疑虑。
(一)在交割月前,交割品以外的棉纱可通过期转现完成实物购销。自合约挂牌上市起,卖方、买方均可通过“期货转现货”平台,对多规格、多等级的棉纱进行需求匹配;匹配成功的,买卖双方签订“期转现”协议,交易所对其相应持仓以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平仓;买卖双方协商完成货物交收及货款结算。
(二)进入交割月,第1-9个交易日间,交割品以外的棉纱可通过自报升贴水完成交割。每个交易日14:30前,卖方可提交非标准仓单棉纱的信息及升贴水(为控制交割风险,需为厂库棉纱),若有买方响应,闭市后予以配对,升贴水按卖方公布执行;若未得到买方响应,则闭市后交易所予以撤销,卖方可于次日继续提交申请,重新提交申请时,可依据市场情况调整升贴水,以便得到买方响应。
(三)进入交割月,第1-10个交易日间,标准仓单完成交割。第1-9个交易日间,可自报升贴水交割,也可标准仓单交割;第10个交易日,只允许标准仓单交割,保证交割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