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吨18600元!兵团公布2024年棉花目标价格

详细介绍

  2024年的新棉收购工作慢慢的开始,为帮助大家准确了解最新政策,我们把棉花目标价格政策要点和必须要格外注意的事项做了归纳,以公开信的形式告诉大家:

  4.棉农可自由选择公示加工公司参与质量追溯。参与质量追溯的公示加工公司,使用统一的客户端,实现自治区、兵团棉花的质量追溯。

  各棉花加工公司要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按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棉花收购生产经营工作:

  1.请你们认真对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花加工公司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新兵办发〔2022〕61号),规范诚信经营,杜绝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积极努力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保价收购”“15天内保高价”等形式招揽棉农交售棉花,这种行为涉嫌变相“打白条”,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如果您发现相关线热线投诉举报,若经有关部门查实,将予以诚信经营评价降级处理。

  3.请结合企业资金情况,理性收购、控制成本、防范市场风险,坚决杜绝“打白条”、压级压价、恶意价格竞争、虚开发票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做好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对存在哄抬价格、无序竞争、投机炒作或不如实开具收购发票等行为的加工公司,将被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进行重点监控。

  4.要认真履行棉花品质衡量准则,严格执行“一试五定”等操作规程,加强对“三丝”等异性纤维的挑选,使用鉴定、检验合格的计量、检验、监测等仪器设施,按规定时间送到棉花专业监督管理仓库进行公检。严禁收购超杂棉(机采棉超12%、手摘籽棉超5%)超水棉(机采棉达12%及以上、手摘籽棉达10%及以上),经查证,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在棉花收购前,请提前审核棉花交售人员的种植信息,如棉花收购软件出现“棉农种植信息未录入”等相关提示,请及时告知棉农。对于种植多块地的棉农,应向棉农确认交售棉花的地块信息,因企业问题导致棉农交售信息错录或未及时录入并上传信息平台,导致棉农无法兑付补贴的,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6.在收购棉花时,应及时向棉农开具发票,发票信息须与上传的收购信息一致。请务必在给棉农开具的税务发票备注栏中,按要求填写磅单号。

  7.在收购期间,请棉花加工公司通过你自己厂区真实的情况,在不影响车辆通行及消防安全的情况下,提倡为交售棉花的棉农提供便民服务(如提供饮用水、休息区等),提升为农服务意识,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8.从当年9月1日起,请通过加工检验平台实时报送棉籽销售信息数据,包括棉籽类型、销售量、销售金额、发票图片、购买方信息等。

  9.棉花加工公司对棉花代收点负有管理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如果棉花代收点出现不开具发票或虚开发票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棉花加工企业将一并受到处理。

  10.为避免出现与棉农的经济纠纷,在支付棉花收购款时,应尽量用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

  如棉农要求现金支付,支付金额超过1万元的,企业应及时提醒棉农签写收款证明,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1.棉花加工公司在收购籽棉时,请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兵地棉花市场融合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2.棉花加工公司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监管,兵团辖区的棉花加工公司要自觉接受兵团有关部门的监管和诚信经营评级。

  3.经审核录入目标价格政策信息平台的棉花实际种植者可自由选择将籽棉交售至兵团或自治区公示的棉花加工公司。

  1.参与“质量补贴”的企业,请认真按照《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政策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要求执行。

  3.对参与质量补贴的棉花应单独堆垛、单独加工,并在加工前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对应的棉花实际种植者现场确认,并填写质量追溯台账。棉花实际种植者收到通知后,未现场确认的视为对加工结果无异议。

  4.参与质量补贴的籽棉交售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入库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请您严格把控棉花加工、入库时间节点。如果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加工检验,导致棉农无法领取质量补贴的,由加工公司对棉农予以补偿。

  请棉花加工公司务必格外的重视棉花收购加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防火、防雷等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2.棉农综合服务平台:微信搜索“棉农综合服务平台”小程序或扫描文末二维码。

  温馨提示: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棉农综合服务平台”,即可查看加工公司公示结果,也可查询棉农的交售数据是不是上传至棉花目标价格信息平台。

  构建充分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需要大家一起努力,请各棉花加工公司在棉花收购和工艺流程中,认真执行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的各项规定。感谢你们对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工作的理解和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