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以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59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6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6,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天鸟”)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情况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以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和其他相关公告。
1、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电材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庐江支行”)申请1,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杭州银行庐江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141,86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153,460万元。
2、根据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47,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清远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62,000万元。
3、根据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鸟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芜湖天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芜湖天鸟的担保余额为19,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芜湖天鸟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9、经营范围:导电铜杆、电线、电缆、电磁线生产、加工、销售,高科技导电材料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废旧五金家电、电子电器产品、线缆回收拆解;再生金属提炼、熔铸、加工、仓储、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3.26%(截至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9、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研发、加工、销售(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清远高精铜带100%股权,清远高精铜带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4.51%(截至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龙腾路78号
9、经营范围:航空航天结构技术、高强防弹技术、新型复合材料技术、环保技术、化纤新材料技术、碳纤维纺织技术开发应用;化纤织造加工,碳纤维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61.59%(截至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担保时,与杭州银行庐江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9、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有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11、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 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担保时,与招商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
9、保证担保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和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11、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清远高精铜带担保时,与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9、保证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1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鸟担保时,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9、保证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1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和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以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做担保的原因是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清远高精铜带,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鸟(公司持有芜湖天鸟90%股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途、偿还债务的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做担保的风险可控。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天鸟做担保时,芜湖天鸟另外的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芜湖天鸟另外的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芜湖天鸟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495,360万元(其中:为楚江电材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460万元、为清远高精铜带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000万元、为芜湖天鸟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未经审计)的75.49%。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做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