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

  深入研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建设,是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史学工作者的重要任务。9月21日至22日,中国民族史学会第二十六届学术年会暨“新时代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的新探索”研讨会在宁夏大学举行。与会学者围绕主题,聚焦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视域下的“三交”史研究等议题交流研讨,凝聚共识,共同推进研究工作。本报特摘登部分发言。 ——编者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史研究迎来了发展的新阶段,这个新阶段是从理论突破开始的。回顾这些理论突破,对我们更加全面系统地理解中华民族历史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发展脉络、内涵特征是十分有意义的。

  1981年5月25日至31日,中国民族关系史研究学术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这是改革开放之初召开的中国民族史学界一次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聚集了中国民族学界、史学界的名家,如翁独健、白寿彝、谭其骧、陈述、王钟翰等,和来自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30多位科研和教学人员。与会者带着解放思想的极大热情,针对中国民族史研究多年来争论的一些重大问题、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研讨的重点放在两个问题上:一是怎样理解历史上的中国,二是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是什么。

  在这次座谈会上,白寿彝先生作了题为《关于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几个问题》的讲话。白先生的讲话抓住了中国民族史研究最关键的问题,即民族关系,只有先把民族关系问题厘清说明,其他许多问题才好理解、好解释。今天,我们对中华民族史的全面研究,突出了“三交”,把“三交”史编写及“三交”史料汇编作为重要任务,主要是因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的必然途径。

  会上,谭其骧先生作了题为《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国历代疆域》的讲话。他认为,不能把历史上的中国同中原王朝等同起来,而是需要画出全中国即整个中国历史的地图来。他提出,把18世纪5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战争以前这一段时期的中国版图,作为我们历史时期的中国的范围。在这个范围以内活动的民族,都认为是中国史上的民族;在这个范围以内所建立的政权,都认为是中国史上的政权。谭先生讲的这个原则和方法,把长期以来关于疆域、民族、政权、国家相交织的复杂问题和争论,基本上廓清了。

  这次座谈会,经过深入讨论交流,阐明了民族关系史研究中根本性的问题,在较高的理论层次上取得许多共识,标志着民族关系史研究的新起点。尤其是在关于“中国”和“主流”两个重要问题的认识上,有了突破性进展。

  大家认为,中国早在秦汉时期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此后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变化,在清朝完成统一后,疆域和民族大体确定,在这个疆域内居住与活动的民族,都是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少数民族的历史是中国历史的组成部分。

  针对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和平交往”,还是“相互征战”的长期讨论,大家认为,我国各民族之间,从本质上看,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经过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愈来愈密切的接触,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内聚力,虽然不断出现过统一和分裂的局面,但各民族间还是相互吸收、相互依存、逐步接近,共同缔造和发展了统一多民族的祖国,一起努力不断将中国历史推向前进,这是历史上民族关系发展的主流。在论述中,第一次提出了“内聚力”这一重要概念,引发了后来以“中华民族凝聚力”为主题的深入研究,取得了许多新成果。

  从那次会议以后,中国民族史研究领域更强调民族关系的研究,而民族关系也成为牵动着整个中国史研究的突出问题。

  1988年,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观点,为我们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总特点,提供了一件有力的认识工具和理解全局的钥匙。其中一些要点内涵深刻,至今仍然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整体观。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是结合成相互依存、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这个民族实体的所有成员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费孝通先生认为,要从中华民族整体出发来研究这个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和规律。民族研究理论上应该包括汉族、少数民族,当然更应该包括中华民族这个共同体。只研究少数民族,忽略了少数民族与汉族以及与中华民族这个“整体”紧密的关系,会妨害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

  过程论。中华民族成为一体的过程是逐步完成的。先是各地区分别有了凝聚中心,各自形成了初级的统一体。经过多次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及中原地区的汉族人口向四方扩散,逐步汇合了长城内外的农牧两大统一体。又经过各民族流动、混杂、分合的过程,汉族成为特大的核心。同时,汉族人口通过屯垦移民和商贸活动,在全国形成了点线结合的网络,把各民族串联在一起,形成了中华民族自在的民族实体。这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在近代抵抗西方列强的过程中,发展成自觉的民族实体。

  历史研究一定不可忽视对过程的揭示,真实客观地描述历史,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历史的必然要求。忽视过程,真相不清,就容易脱离历史实际,成为空洞的理论。强调对历史演进过程的研究,是形成正确的宏观认识和理论概括的必要基础,在今天仍然是需要加强的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格外的重视民族理论建设,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民族理论研究的新突破、新成果,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进包括民族史学理论在内的民族理论研究。2017年,习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大强化了对中华民族作为“共同体”意义的认识,强化了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重要性,体现了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的前瞻性。2021年,习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一定要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这一重要论述将具有普遍意义的历史观问题,首次聚焦于中华民族,使中国民族史研究建立在更科学、更实事求是的基础上。

  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民族史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基本上沿着一条主线不断深入: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不断突破和前进,使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是研究中国历史的基本观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是中国历史的基本特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历史研究的基本任务。

  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内容丰富、类型多样,可以从五个维度观察和研究:一是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三交”史;二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三交”史;三是各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三交”史;四是少数民族之间的“三交”史;五是“汉化”与“胡化”所体现的“三交”史。

  目前,学术界对前两个维度研究得比较深入,其实另外三个维度的“三交”史不仅内容很丰富,而且对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都产生过重要影响。只有把这几个维度的“三交”史都纳入研究范围以内,才能看到“三交”史的全貌。

  比如,研究匈奴与其他民族政权的关系,能够正常的看到少数民族政权之间、少数民族之间“三交”史的丰富内容。西汉与匈奴战与和的关系比较突出,文献中有大量记载。在同一时期,匈奴与其他民族政权的关系也很紧密。当时,楼兰、乌孙等西域诸国都在匈奴控制之下,张骞出使西域,最大的目的是想联合乌孙,以“断匈奴右臂”。匈奴与西汉和亲,也与乌孙和亲,他们之间的“三交”史也非常丰富。

  研究藏族与其他民族的“三交”史能够正常的看到,青藏高原自古以来就活动着众多部族,彼此之间很早就有联系。唐朝时期,吐蕃不仅与唐朝的关系非常密切,与其他少数民族政权也有联系。吐蕃与唐朝和亲的同时,还与吐谷浑、南诏等少数民族政权建立过和亲关系。吐蕃与其东南部的南诏、大理、白蛮,东部的羌、彝、乌蛮,东北部的吐谷浑、突厥、回纥,西北部的于阗、疏勒、龟兹、高昌等部族或地方政权都有往来。

  “汉化”与“胡化”是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一种正常现象,也是“三交”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汉化”是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融合进华夏文化的一种现象。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一些民族现在不见了,有的可能向远方迁移了,有的可能与汉族或者其他民族融合了。从中国历史来看,“汉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汉化”,二是在长期的经济来往和文化交流过程中的自然“汉化”。“胡化”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一种形态,也是考察“三交”史的一个重要视角。所谓“胡化”,就是汉族融入少数民族、被少数民族所同化。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比较普遍,汉朝李陵的匈奴化、北魏高欢的鲜卑化、汉晋时期爨氏的“夷化”、唐朝徐舍人的吐蕃化,就是很典型的“胡化”现象。

  那么,应当从哪几个方面研究“三交”史呢?结合我自己的研究领域,着重谈五个层面。

  一是政令。政令泛指政府发布的有关施政的法令,历史上关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军事、外交等一些政策和制度安排,都由政府发布。从相关政令中研究“三交”史,不仅能知其然,而且更能知其所以然。历代帝王发布的相关诏令,都透露出大量“三交”史的信息,可以发现中央政府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背景、动因及力度。

  二是经贸。经贸包括经济和贸易。由于地理环境的差异,不一样的区域在经济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北方地区的游牧民族与中原地区的农耕民族之间经常开展物资交换,中原地区的农耕民族给北方游牧民族提供日常所需的粮食、食盐、茶叶、铁器、丝绸等,北方游牧民族则提供中原地区所需的马匹、皮毛等畜产品。从经贸角度探讨“三交”史,要关注民族走廊和通道的作用。

  三是战争。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说法,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中国古代发生过不少战争,给各族人民带来了极大灾难和痛苦,严重破坏了生产力,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也要看到,战争从客观上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多数表现在促进人口流动、各民族并肩作战、促进了文化传播等方面。

  四是通婚。通婚是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交融的有效途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从习俗、心理、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到血缘的交融。这里所讲的通婚,包括两个民族上层之间的和亲、普通民众的族际通婚以及跨国婚姻等。这几类通婚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方面,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从婚姻对象来看,和亲一般是指上层之间的婚姻关系,族际通婚和跨国婚姻一般是指民间的婚姻关系。从时间来看,和亲是指古代社会的婚姻现象,族际通婚和跨国婚姻多指当代的婚姻现象。

  五是迁徙。人口迁徙是中国古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最显见、影响最深远的社会现象。从中国史前时期到近现代,在中华大地上,人口不断流动,“闯关东”“走西口”“下南洋”等,都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产生过很大影响。

  此外,还有许多领域和专题需要专家学者进行细致观察、深入挖掘和系统研究。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全面梳理多语种史料,扎实做好田野调查工作,不断丰富“三交”史研究内容,推动“三交”史研究纵深发展,为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贡献智慧。

  《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编纂工程自2021年被列入国家“十四五”重大文化工程以来,带动了学术界对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以下简称“三交”史)研究的持续深入,由光明日报理论部等机构评选出的2023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的多维度研究”位列其中。

  就“三交”史研究的方法而言,“多维度研究”已成为普遍共识。其中,制度史视角在“三交”史研究中处于非常非常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制度史研究是中国传统史学研究最基础、最重要的领域之一,因为制度在社会组织架构中处于主体地位,“制度变迁决定了人类历史中的社会演化方式,因而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另一方面,制度史研究重点关注制度属性、制度运行、制度与人、制度思想(文化)和制度逆向(违反制度、潜规则)等不同层面,以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等不同的内容,有助于把握“三交”史的整体脉络和核心问题。

  制度是社会整体运行规则和规范体系的统称,是社会有序运行的保障。如果说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历史根基,那么国家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政治基础。我国历代王朝(政权)都重视“大一统”制度的建设,以制度为保障,不断增进政治上的共同性,实现全社会在经济、社会、文化上的一体化发展。同时,经济、社会、文化等层面的制度建设和具体实施,又促进了政治共同体的持续稳固和持续不断的发展,实现了各民族交融汇聚。相较于“三交”史研究这样新的议题,中国传统制度史研究的学术积累颇为深厚,在中国传统民族史、民族关系史研究当中,对相关制度的研究也予以了高度重视。

  政治制度创造了各民族交融汇聚的条件,制度体系形成、巩固和发展了政治共同体。王朝国家的出现,是政治共同体确立的重要标志。为管理辽阔疆土和众多百姓,地方管理制度大体经历了由“分土而治”到“分民而治”的过程,郡县制成为最重要的地方管理制度,因时因事设计的省、府、路、监、道等管理方式,以及刺史、科道、使职差遣、巡按和督抚等人事制度,连接起中央与地方“大小相制、内外相维”的制度体系。在“大一统”观念影响下,广袤的边疆被纳入国家管理体系当中,各地方(民族)政权之间的冲突、朝贡、盟约、交通、联姻、和亲等政治关系,把不同族群密切联结在一起。不同历史时期出现的宗藩制、羁縻制、朝贡制、南北面官、土司制、行省制、督抚制等制度,促进中华各民族在政治上不断凝聚共识。无论是制度的承袭、演变或创新,都成为稳定政治共同体的可靠保障。

  经济制度推进了全国经济的密切联系和一体化进程,奠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制度的出现,首先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其次才是社会和国家存在的需要。历史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本动力首先是生存,一是基于生存竞争和趋利避害驱动的人口流动,二是基于不同经济类型的互补性物资交流。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经济制度,既有国家建设层面人口、田地、赋役、货币等强制性的,也有社会、行业规范经济秩序、行为准规的;既有统一政权内部保证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顺畅通达的,也有不同政权、不同民族之间互补性经济往来的规定。历时数千年的朝贡、互市、关市和榷场等,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了边疆民族地区与中原王朝之间、不同经济类型以及不同民族及其政权之间的经济往来,促进了中华民族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社会制度促进了不同的社会群体(民族)关系的形成,加强了彼此之间的密切关系。不同社会群体及其社会性流动,促进各民族之间在情感上不断亲近,奠定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基础。群体的形成及其交往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制度。社会各群体流动和迁移形式多样,诸如出仕、调任、贬谪、调军、行商、坐贾、流民、流寓等。当然,跟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交往交流交融的不断深入,原来的制度壁垒会不断被打破,制度也因此成为观察社会流动的视角。中国是一个礼仪大国,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皆有可能纳入礼仪制度之中。各民族之间增进社会共同性的交往交流交融,体现在物质生活层面的服饰、饮食、居住、医药、交通、婚姻等社会生活各方面,衣食住行、言谈举止皆有法度可以遵循。随时代的发展,各民族交融汇聚不断加深,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基础不断巩固。

  文化层面的制度建设,有效地保障了思想和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巩固和持续不断的发展,决定了中华文化精神的不断凝聚并最终融为一体,决定了各民族之间最深层的文化认同。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民族在文化层面的交往交流交融,诸如儒家经典、诸子思想、宗教信仰、民风民俗、文化教育、语言文字、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正因为制定了相应的教育教学、思想文化政策,才能全面地促成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孔崇儒”是历史时期各民族在文化领域交融的主要线索,中央王朝大力倡导儒家文化,在边疆地区设立了大量府、州、县学和卫学、司学等官办学校,从多地选派教官,鼓励各民族子弟入学读书,此举传承并丰富了中华文化,奠定了中华文化认同的思想基础。

  因此,从制度史视角关注“三交”史,可以更好地理解、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历史基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巩固、发展的深层机理。